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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官員被情婦舉報 床上裸照曝光!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二月 16, 2010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2/16 10:06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近年來網路反腐的成功案例層出不窮,廣西「性日記門」局長韓峰日前才鋃鐺入獄,有網友又立刻舉報安徽宿州計生委副主任劉曉暉婚外情、貪污等多項罪行。舉報者自稱是劉曉輝3年地下情的女人,還公佈多張床上裸照。

《華聲在線》15日報導,這份舉報信是以第一人稱書寫,指稱2007年7月,22歲的她與劉曉暉相識。隨後,劉曉暉經常以工作為藉口邀請她吃飯,她多次拒絕。然而,在9月份參加一個朋友的釣魚活動中,兩人再度相遇,劉曉暉展開了激烈的「攻勢」。當天,兩人發生了關係。

根據舉報信,她當時想告劉曉暉強姦,但劉曉暉跪在她面前聲淚俱下,不斷訴說自己婚姻的不幸,聲稱早已經愛上她了,保證會離婚跟她在一起。接下來,劉曉暉對她百般呵護,並把自己的衣物從家中搬出來和她過著夫妻一樣的生活。「我們像蜜月一樣,一起做飯打掃衛生…他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給我寫下多份保證書,還拿自己的父母、孩子發誓。」

不過,每次問劉曉暉離婚的事情,他總是說自己在努力。舉報人說,2009年底,無意間偷看了劉曉暉妻子發給劉曉暉的警告簡訊,「如果再和我在一起,就告劉曉輝貪污罪。」

舉報人指出,劉曉暉坦承貪污了不少錢,他不想坐牢,所以不能離開妻子。為此,兩人的爭執不斷上演,當初溫文爾雅的劉曉暉變得猙獰,經常毒打她。後來,劉曉暉經常藉著調到城建部門工作的機會,跟她玩起了「失蹤」。

「這麼多年的付出,他連句對不起都沒有說就走了,我不甘心!」舉報人透露,劉曉暉在外面不僅她一個女人,他曾與宿州靈璧計生系統的2個女人有過情史,還有一位趙姓女商人。舉報人稱,手裡握有她和劉曉暉在一起的錄音、影片、照片等證據。

記者向劉曉輝求證,但電話那頭傳來女人的聲音,對方自稱是劉曉暉的妻子。她說,不知道有人網上發帖舉報丈夫,「是不是因為現在他要當主任了,要提拔了,有人想弄他了。」她不斷強調,夫妻感情很好,她不會去管劉曉暉工作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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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員遭小三舉報 床事裸照被上網公佈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二月 16, 2010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2/16 10:07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大陸網路反腐的成功案例層出不窮,多名官員因一則「網帖」幡然落馬,14日廣西「性日記門」局長鋃鐺入獄,獲刑13年。就在該局長伏法當天,又有網友在天涯論壇PO文舉報宿安徽省州市計生委副主任劉曉暉婚外情、貪汙等多項罪行,舉報者自稱是劉曉輝的3年地下情的女人。

據華聲線上報導,15日下午,劉曉輝的妻子接受記者採訪時矢口否認,「我們夫妻感情很好,這是不是因為現在他要當主任了,要提拔了,有人想弄他了。」這份舉報信是以第一人稱書寫的,文中刊發了多張她與劉的生活照片,其中不乏劉的床上裸照。舉報信刊出後,許多網站紛紛轉載。舉報者范豔(化名)稱,2007年7月,22歲的她與劉相識。隨後,劉經常以工作為藉口邀請她吃飯,她多次拒絕。

在9月份一個朋友邀請的釣魚活動中,兩人再次相遇了,這一次劉展開了激烈的攻勢。當天,劉借著酒勁與她發生了性關係。當時想告他強姦,但劉跪在她面前聲淚俱下,不斷訴說他婚姻的不幸,聲稱早已經愛上她了,保證會離婚跟她在一起。

在劉連哄帶騙的言語下,她妥協了。接下來,劉對她百般呵護,並把自己的衣物從自己家中搬出來和她過著跟正常夫妻一樣的生活。「我們像蜜月一樣,一起做飯打掃衛生,一起看電視在網上鬥地主,儘管離婚困難但是他從不退縮,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給我寫下了多份保證書和拿自己的父母、孩子發誓。」

就在她認為夢想即將變成現實的時候,殘酷和不安卻悄然來臨。舉報人稱,每次問他離婚的事情,他總是說自己在努力,然而遙遙無期。2009年底,她無意間偷看了劉的妻子發給劉的警告短信,「如果再和我在一起,就告劉曉輝貪汙罪」。

舉報人說,劉告訴她自己不想坐牢,因為他確實貪汙不少錢,所以不能離開他的妻子。為了分開,兩人的爭執不斷上演。當初溫文爾雅的劉變得猙獰,經常毒打她,她幾次被送往醫院救治。後來,劉經常借著從計生委借調到城建部門工作的機會,跟她玩起了失蹤,讓她很受傷。「為了他我連累父母飽受侮辱。為了他我甚至以後很難要孩子,為了他滿城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舉報人說,這麼多年的付出他連句對不起都沒有說就走了,「我不甘心。」

舉報人還透露,劉在外面不僅她一個女人,他曾與宿州市靈璧縣計生系統的2個女人有過情史,還有一位趙姓女子,是個商人。舉報人自稱手裏有她和劉在一起的錄音、視頻、照片、短信等證據,可以指證他婚外多名情人。舉報人說,劉有兩個孩子,靠自己的權利之便,把大孩子辦成假殘疾。

15日上午,記者聯繫上舉報人范豔(化名),她稱自己刊發的帖文均是事實,「願意負一切法律責任」。「走到網上發帖這一步,都是陳曉輝逼的。」范豔表示,她已經對劉心灰意冷了。前段時間,她看到廣東茂名市副市長遭情婦網路舉報後,發現兩人經歷十分相似,就效仿對方的做法了,希望「有關部門能處理這樣的人」。

隨後,記者連線了宿州市計生委,計生委辦公室王主任透露,劉曉輝已於今年9月份離開計生委到城建工作了。「雖然他的檔案還在計生委,但人已經不在了。」王主任說,「至於網上的情況,這是領導的私生活,我們不知道,也不能過問。」 下午,記者輾轉獲知劉曉輝的手機,出人意料的是接電話卻是一名自稱劉妻子的女人,「劉曉輝不在,他出去吃飯了,手機丟家裏了。」對於記者的來電,劉的妻子似乎早有準備,她告訴記者,她並不知道有人網上發帖舉報她的丈夫,「是不是因為現在他要當主任了,要提拔了,有人想弄他了。」短暫的採訪中,她一直強調「我們夫妻感情很好」,作為家屬,她不會去管劉工作上的事。隨後,便匆匆掛掉電話。隨後,記者多次撥打電話併發短信表示想採訪劉,但均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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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禎老公錯都原諒 高中生娶妻首選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二月 16, 2010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2/16 03:29
張雅文、林淑娟/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張雅文、林淑娟/綜合報導】

小禎總是原諒力挺緋聞不斷的老公李進良,每當他出事,她一定義無反顧的幫他澄清,日前她上衛視《麻辣天后宮》,被10位藝人選為「誰一定會幫老公擋子彈,跳出來澄清緋聞?」第1名,還被50名高中生選為「最想娶的老婆」第1名,理由也是「不管做錯什麼事,一定會原諒」,對此她很意外,「很感謝那50名無知的高中生。」

節目中她被藝人選為「擋子彈賢妻」,理由是「一天到晚鬧花邊新聞,她卻不離不棄」,對此她欣然接受,自己都投給自己,但對當選最想娶的人妻理由,她有點抱怨,因為高中生還認為「胡瓜很有錢,娶她可以少奮鬥20年」,她說:「如果瓜哥給我錢,我為何還要在這裡。」

佩甄佩服她捍衛愛情

她的好友佩甄說,「小禎很捍衛愛情,我很佩服她的勇氣,圈內人妻都應跟她學習,因為別人遇上這些事,一定慌了手腳,而她堅持相信她所信的。」佩甄也認為,小禎從小接觸演藝圈,很明白圈內文化,「這環境什麼事都會被放大,她抗壓性高,知道如何處理危機。」

診所布眼線都討好她

胡瓜在她成長過程發生許多負面新聞,包括和丁柔安的外遇,圈內人認為這些可能養成她「男人就是如此、為了保住家而忍受老公」的心理,但以「不管老公做錯什麼事都原諒」成為男生心中的好妻,是很扭曲的理由,她又是否做了不良示範?

她昨對老公又被指偷吃的傳聞,再次力挺他「最近行為很正常」,還說在診所養了一群眼線,護士都已結婚生子,都喜歡討好她,常跟她抱怨李進良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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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制度對分居婦女不利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二月 16, 2010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12/16 00:1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二代健保的爭議成為近日社會爭議焦點,目前極有可能走回一代健保的計費方式。但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一代健保的繳費方式卻讓分居以及受暴婦女權益受到損害。

受暴婦女 欠費鎖卡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14日晚間舉辦「女權之夜:女性與健保」座談會,滕西華在座談會中指出,由於已婚婦女的健保費都由丈夫繳交,因此分居或是受暴婦女由於已經不在家中,不但收不到催繳單,丈夫也拒絕為太太繳交保費,導致分居或受暴婦女欠費遭鎖卡而影響就醫權利。

滕西華指出,如果受暴婦女帶著未成年小孩離開家中,在經過家暴通報之後,內政部會為小孩補助健保費用,小孩的健保卡不會被鎖卡,仍可以就醫。但婦女的狀況就大不相同,分居或受暴婦女即使有經濟能力,也無法繳交健保費。滕西華強調,部分丈夫還會利用健保繳費問題威脅受暴或是分居婦女,讓女性更處於弱勢之中。

雖然目前針對受暴婦女以及外配,政府有分設基金補助受暴婦女的保費,但事實上,連專門服務婦女的社會團體也不清楚有相關救濟管道。

補助沒宣傳 權益受損

滕西華指出,政府可以將家暴婦女的健保自丈夫身上轉出,再以外配基金以及其他相關基金補助受暴婦女健保費用。不過,這樣的措施卻幾乎沒有任何宣導,受暴婦女也不清楚要從什麼管道獲得健保方面的協助。

小孩的健保權益受到政府重視,但婦女的健保權益卻被政府疏忽。滕西華表示,政府應該更主動協助分居以及遭受家暴的婦女。

外配處境 更需關心

另外,部分婦女雖然既沒有遭受家暴,也沒有進入離婚程序,但卻在家庭中受到種種疏忽,丈夫不為這些婦女繳交健保費,這些婦女成為被鎖卡的對象。

滕西華指出,許多外配在家庭中地位低落,丈夫不願意為外配繳交健保費,等到外配生重病時,再要求外配回母國治療。滕西華就聽過一個外配家庭的小孩跟外配媽媽說,如果媽媽不乖,就要叫爸爸買一個新媽媽回來。滕西華指出,由此可見這些外配權益被疏忽的嚴重性,因此在健保政策規畫時,政府更應考量外配處境。

滕西華也表示,健保費用在夫妻離婚時,往往也成為父母雙方競爭監護權的工具。

健保費 成監護權證據

由於法院會以父母是否為小孩繳交健保費用,當作是否盡力照顧小孩的證據,因此父母在進行監護權官司時,往往兩方都會幫小孩繳健保費,造成保費溢繳的現象。

另外,健保的分類方式也需要被改善,以免成為有錢人的節費管道。滕西華指出,以一位先生開診所的醫生娘而言,可以被納入一個月繳9千多元的健保費用級距,但也可以使用一個月只需繳數百元的職業公會健保費用級距。滕西華指出,目前二代健保方案仍在審議當中,但健保制度對於婦女的公平正義也應該被納入政策規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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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偷腥妻錄音有理 檢不起訴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月 15, 2010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0/15 21:01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5日電)1名邱姓男子趁妻子不在時偷腥,遭老婆在臥房錄音抓到通姦證據,丈夫一怒控告妻子妨害秘密。板檢認為,妻子是為蒐證錄音,私人臥房對他人無合理隱私可言,今天偵結不起訴。

檢方表示,住在新莊市八德街的邱男,與李姓女子發生不正常關係,甚至大膽帶回家,到自己臥房通姦。邱妻懷疑丈夫外遇,去年10月以錄音筆偷偷在房間衣櫃錄音,赫然錄到性行為的聲音。

邱妻因此檢具錄音證物,向板檢提告李女妨害家庭;但邱男卻反告妻子偷錄音,涉嫌妨害秘密

檢方傳喚邱妻到庭,她坦承錄音,但表示,是為了取得抓姦在床的錄音證據才放錄音筆在衣櫃中,她否認有妨害秘密的意圖。

檢方表示,刑法上所指「無故以錄音、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所謂「無故者」是指無正當理由;理由正當與否還要衡量客觀事實,與相關道德、法益以及侵犯隱私的程度。

檢方認為,邱妻是基於蒐證目的,且民法與刑法都有涉及,若配偶一方有通姦行為,涉及裁判離婚通姦罪;邱男與她人通姦於法不容,所以,邱妻的錄音行為可以視為保全訴訟證據的權利。

檢方說,且法律也賦予夫妻一方對配偶是否忠誠,擁有「知」的權利,加上臥房除了夫妻共同使用外,對他人並無合理的隱私;加上邱男通姦已經符合法律上訴請離婚的重大事由,所以檢方認為邱妻錄音為有正當理由,因此偵結不起訴邱妻;本案可再議。9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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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蹺班幽會 錄音筆「車震」紀實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九月 22, 2010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9/22 09:3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陳姓已婚女子與柯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她的范姓丈夫妻子轎車偷藏錄音筆,果真錄到2人蹺班「車震」聲音,丈夫憤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21日依通姦罪判柯男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至於陳女一審時,同樣被依相姦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陳女未上訴而定讞。

這起婚外情案件,3名當事人均任職新竹科學園區,范男因為妻子突然要求離婚而起疑,97年5月13日晚間,他在太太轎車駕駛座椅套下方藏放錄音筆,並將錄音筆設定在第二天上午8時許自動開啟,5月14日晚上取出錄音筆後,錄到妻子和一名男子在車上做愛的聲音,包括2人一問一答:「爽了吧?」、「太爽了!」

錄音裡還有新聞播報大陸四川地震等內容,歷時近半小時,范男根據男子聲音,確定就是員工旅遊時認識的柯某,進而追出2人當天的確蹺班,他把錄音內容播給妻子聽並質問,陳女不承認也不否認車震,反告丈夫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范男獲得不起訴處分,並控告妻子和柯男妨害家庭

一、二審法官聽過錄音內容後,均認定2人確有車震事實;事後陳女已與丈夫協議離婚,同樣已婚的柯某,則獲得妻子原諒重返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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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妻與醫師同床 夫抓姦敗在偷拍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九月 16, 2010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9/16 11: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李姓女護士結婚不到一年就與一名醫師交往,他的趙姓丈夫懷疑妻子出軌,僱用徵信社非法侵入醫師租屋處偷裝針孔攝影機,雖錄到2人同床畫面,但會同抓姦的員警並未目擊2人性交,加上證據是非法取得,台南地院判決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擔任老師的趙男與李女於96年4月結婚,不久趙就懷疑妻子可能和院內方姓醫師偷情,97年1月2人協議離婚,趙後來又反悔,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法官判決2人婚姻關係存在,但李女又訴請離婚

離婚官司尚未判決前,趙僱請徵信社非法侵入方姓醫師租屋處,並在房間內裝上針孔攝影機蒐證,97年8月3日凌晨1時許,趙男會同警方上門抓姦,當時雖在門外聽到女子「叫床」聲,但2人遲未開門,未查扣到衛生紙等證據。

趙堅持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台南地檢署以方姓醫師不知李女是有夫之婦,因此只起訴李女,並建請法院簡易處刑。李女一審簡易判刑4個月,她不服上訴,二審認為光碟和照片是侵犯隱私權不法取得的證物,證據不具正當性,改判李女無罪。另外,徵信社邱某、曾某因為非法侵入民宅錄影,已被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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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針孔抓姦 證據非法判敗訴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九月 16, 2010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9/16 03:00
黃文博/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趙姓男老師與女護士結婚不到一年,老婆就愛上未婚醫師,趙某不甘,僱用徵信社非法侵入醫師租屋處,偷裝針孔攝影機,錄到同床畫面,再會同警方抓姦成功,如此非法取得證據,未獲台南地院採信、改判無罪。徵信社兩名員工,還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趙老師九十六年四月,和廿六歲的李姓護士結婚,沒多久趙某就懷疑老婆可能和院內年輕未婚醫師有染,兩人經常為此吵架;九十七年一月,協議到台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辦離婚,但趙某後來又反悔,隔一個月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法官判決兩人婚姻關係存在。

李女又向台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就在離婚官司還沒判決時,趙某花錢僱請台南某家徵信社,非法侵入台南市萬昌街方姓醫師租屋處,偷偷在房間內裝上針孔攝影機蒐證,九十七年八月三日凌晨一點卅分,會同台南市博愛派出所警員敲門抓姦成功。

雖然有錄到方、李兩人同床,不過兩人均辯稱沒發生關係;李女也說方某不知她已婚身分。但趙某堅持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台南地檢署以方醫師不知李女是有夫之婦,因此只起訴李女,並建請法院簡易處刑。

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原本認定錄影畫面具證據力,依妨害家庭罪,判李女四月徒刑;李女不服提出上訴,台南地方法院第二審合議庭認為,兩人婚姻已處破裂邊緣,加上妨害家庭罪是一年以下徒刑輕罪,卻非法侵入民宅錄影,徵信社邱某、曾某已被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法官遂將證據排除,在無法證明被告與人通姦下,改判被告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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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暫難偷情 性愛光碟寄到家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八月 22, 2010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8/22 08:27
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林姓房仲員和張姓女同事婚外情,要求每個月至少偷情三次,並偷拍性愛影片。張婦懷孕期間,林要求「性愛額度」先欠著,日後補足。張婦丈夫後來收到太太的偷情光碟,怒控妨害家庭,張婦也提告妨害秘密

林承認和張婦偷情偷拍性愛影片,但否認寄光碟及要脅張婦生產後得還「性愛額度」,檢方以妨害家庭妨害秘密事證明確起訴林,板橋地院最近判林有期徒刑一年。

台北縣一家房仲公司林姓房仲員(卅四歲)和張姓女同事(卅二歲),日久生情,張女有男朋友,卻與林維持性伴侶關係,且婚後仍多次與林在汽車旅館偷情。林瞞著張婦,暗中偷拍兩人性愛畫面。

去年六月,張婦發現懷孕,無法與林發生性關係,卻在住處的信箱發現一個用信封袋裝的光碟,內容竟是她和林的性愛畫面,急電詢問林為何寄性愛光碟到她家。

林要張婦好好準備生產,懷孕期間無法偷情,每月至少三次的「性愛額度」先欠著,待生產後每月增加偷情次數以「補足額度」。若想結束雙方性關係,「光碟片的事就不知該如何處理了」。

去年十月,兩人的性愛光碟再度出現在張婦住處信箱內,這次被張婦丈夫發現,怒控林妨害家庭和散布猥褻影像物品。張婦也指控林妨害秘密和以性愛光碟,恐嚇她須繼續發生性關係

林在檢方偵查時,指他將性愛畫面存放在隨身碟和數位相機中,不知為何畫面流出,他不可能笨到冒險寄光碟到張婦家讓張婦丈夫發現而挨告,他也否認向張婦要求「性愛額度」和拿光碟要脅張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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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男被甩 潑漆恐嚇勾勾纏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八月 1, 2010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01 04:11

簡訊糾纏 散布裸照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恐怖情人,愛不到你就毀了你?北縣板橋一名未婚粉領族,3年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愛上已婚的呂姓男子,事後知道呂某已婚想分手,呂某卻一再以簡訊糾纏,不但找人潑漆,還涉嫌將女子的裸照寄給女方社區鄰居,女子求助縣議員、警方,日前將呂某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毀損、恐嚇罪嫌送辦,訊後10萬元交保。

縣議員林國春說,家住板橋的女秘書安妮(化名),3年前與紡織公司特助呂姓男子交往,近一年才發現對方已婚,但對方軟硬兼施,以至於幾度分分合合,直到去年11月底才狠心斷絕聯絡,不料是噩夢的開始。

「真的被嚇到了!」安妮說,呂某先是不斷打電話進行疲勞轟炸,還透過簡訊、MSN及E-MAIL恐嚇,強調「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你要怎麼防神出鬼沒?我每個月只要襲擊一次就夠本!」還嗆聲「東部有太平洋,西部台灣海峽,只有這2處我找不到你,下週空中轟炸啟動!」簡直把騷擾前女友當遊戲。

安妮說,對方不但唆使不明人士到她家潑漆,還砸壞家人機車,呂某甚至拿出以往在旅館偷拍她的裸照,影印寄給社區鄰居,讓家人難以面對親朋好友,質問她「為何你會認識這樣的男人?」她也失去對愛情的憧憬,不敢再交男友。

外遇惡男10萬交保

安妮說,事發後非常無助,透過縣議員林國春求助台北縣刑警大隊偵二隊,鼓起勇氣將所有的恐嚇簡訊及MSN、E-MAIL紀錄及毀損照片送交警方。呂某23日被約談到案,當天被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毀損、恐嚇罪嫌送辦,呂某到案後全盤否認,但聽到檢察官準備動用「預防性羈押」,嚇得招認罪行,當晚被檢察官諭令以10萬元交保。

林國春說,許多被害人遇上「恐怖情人」,總是念及舊情或不願惹麻煩,姑息這類脫序行為,建議女性若遇上「太超過」的前男友,一定要善加蒐證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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