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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到 高雄市政服務不打烊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二月 1, 2011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01 18:06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1日電)高雄縣市合併後第1個春節將屆,春節期間市政服務不打烊,市長陳菊指示市府做好輪值調度,讓市民平安過好年。

陳菊今天在市政會議指示各局處作好最佳人力調度,陳菊表示,市府各單位都已排定輪值班表及緊急聯絡方式,務求服務不打烊,希望做好最佳人力調度,讓市民平安過好年。

1999市民專線24小時待命,但大年初一到初三援例全市停收垃圾,讓終年辛勞的清潔隊員有休息的空間。

陳菊歡迎全台民眾利用假期到高雄旅遊度假,她說,高雄天氣好,觀光路線及文化、族群多元,她自己也會留在高雄過年。除夕會依慣例率同市府局處首長在凌晨0時到元亨寺鳴鐘,為大高雄祈福,當晚圍爐後也會到佛光山鳴鐘祈福。

陳菊也指示市府研考會及重建會做好八八水災災後重建進度的列管考核,跨局處整合、快速而妥善處理重建相關問題,並加強新台幣3000萬以上工程招標作業推動。那瑪夏區民族國小重建也希望8月底完工,讓學生順利開學。

高雄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則提醒民眾,保持輕鬆愉快的心情,維持家人間良好的互動,並透過互助關懷,減緩家庭暴力發生的機會。

春節期間,高雄市每天有社工人員輪值備勤,受理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護、老人保護、身心障礙者保護案的緊急救援,提供民眾全年無休24小時保護服務,也呼籲民眾如發生家暴,可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業社工人員提供諮詢、就醫及緊急庇護等保護性服務協助。

高雄市家防中心表示,往年春節期間家暴案發生原因,以口角衝突最多,次為生活習慣不合、家庭成員酒後情緒失控施暴及對子女教養態度不當等,另外財務問題、親屬間相處問題也會引發家暴衝突。

雖然冷鋒連續過境,但南台灣平均溫度還無法使登革熱病媒蚊銷聲匿跡。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今年迄今,本土登革熱病例數累積8例,最近1例在三民區寶盛里,20日發病,顯見仍有少量登革病毒殘存在社區中。

市府衛生局呼籲民眾,藉由過年大掃除時清除室內外不必要的積水容器,以確保居家及周圍環境無病媒蚊孳生。1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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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保護令續罵母 女子送辦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一月 17, 2011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17 15:35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7日電)嘉義市1名何姓女子因長期酒後毆打、辱罵母親,母親於是向嘉義地方法院申請保護令,但何女1天內仍兩度酒後辱罵母親,全案依違反通常保護令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今天表示,何姓女子平日無所事事,酗酒成性,酒後經常對母親飽以老拳、出言辱罵,她的母親受不了女兒經常性施暴,於是向嘉義地方法院申請保護令。

嘉義地方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後,何姓女子仍不知悔改,日前一大早又喝酒,酒後再度出言辱罵母親,她的母親於是報警處理,並出示保護令,而由警方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不料,何姓女子當天下午由地檢署釋回後,仍習性不改,當天晚上再度酒後辱罵母親,並對母親吐口水,她的母親不堪其擾,再度報警,警方再依違反通常保護令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是為了保護家庭裡的成員,免於受到暴力威脅,在家暴法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可以用語言、肢體或其他方式施暴,民眾如果發現有人受到家暴,任何人都可以打113家暴專線通報。1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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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愛、暴力不再」 彰縣府加強輔導反家暴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一月 14, 2011

全國廣播
更新日期:2011/01/14 15:56

家庭暴力防治法自1998年實施後,政府公權力正式介入私領域,促使加害人在法令訴求的監督下,不得再逾越雷池,期能透過公領域的介入,重整瀕臨失能的家庭,使其家庭能恢復往日健全功能,因此需分別針對加害人與受害人雙方進行處遇介入,縮小彼此之信念差異及撫慰創傷。台灣到底有多少人被施以家庭暴力呢?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2010年的資料顯示,2005年至2009年共通報35萬1826人次,平均每年約有7萬3百餘人遭受家庭暴力傷害,而且數字逐年攀升。

政府積極介入家庭暴力事件,核發保護令保護被害人,並提供各項服務如提供緊急救援給予庇護安置、心理支持、陪同偵訊出庭;轉介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職業訓練、就業輔導等。同時為了減少暴力危險情境的產生、防治加害人暴力再犯,需提供適當的治療、輔導或教育課程,以協助其改善無效的衝動控制、情緒管理、偏差精神狀態或扭曲的認知行為模式,以有助於加害人重建其與家庭成員之關係,達到處遇的效果。

目前加害人處遇部分,90年2月衛生署訂定之「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其中第二條明定加害人處遇為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與其他治療與輔導,而第四款所稱其他治療輔導,家庭暴力加害人認知輔導教育即被認定是其中一種,依法令規定須視個案施虐嚴重度,施以相關的處遇。但以司法院(2005)統計,自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實施以來至九十四年十月止,全國各地方法院核發56,909件保護令中,僅核發了2,382件加害人處遇計畫保護令,佔全部核發件數之4.9%,顯見加害人處遇計畫之運用非常少。

目前,彰化縣的裁定率亦逐年攀升,99年裁定處遇人數較98 年成長2.12倍。彰化縣政府委託明德醫院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認知教育輔導團體治療,主要是對家暴加害人實施認知輔導團體課程,期能藉由專家與實務指導進行認知輔導,讓加害人瞭解相關法律與『打人是不對的』與「使用暴力就必須面對法律」之觀念,並期能使加害人學習面對衝突時之適當之處理方式,以杜絕暴力狀況之再發生,期盼這個社會能夠「家家有愛、暴力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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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出軌 法律救濟難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一月 9, 2011

旺報
更新日期:2011/01/09 02:22
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旺報【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近年大陸影視作品中,出現不少關於小三的劇情,雖然沒有刻意規避或強化某些情節,但因電視劇《蝸居》、《婚姻保衛戰》的走紅,捧紅了演員李念、張嘉譯、楊桃等人,也讓「小三」與「誅小三」(消滅小三)成為紅極一時的社會現象,網路上還出現人氣超高的《誅三攻略》。

雖然《蝸居》中的「高官」宋思明和「小三」海藻的婚外情結局很慘,前者貪汙事發、車禍身亡,後者被宋妻打到流產,不得不拿掉子宮。但現實中,「小三」的情況錯綜複雜,也許沒有螢幕上那麼悲慘。

小三恐引發家庭暴力

部分法學家認為,當第三者介入時,不僅破壞他人家庭的和睦,還可能引發家庭暴力等社會問題。

大陸官方資料顯示,幾年前大陸《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期間,全國婦聯權益部工作人員曾表示,每年由31個省區市婦聯呈報的逾30萬案件中,逾半數是婚姻家庭問題,尤以家庭暴力為多,投訴量和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

兼任北京市婦聯副主席的夏吟蘭教授,從女性在婚姻中相對弱勢的地位來理解配偶權問題:「老百姓關心這個問題,是因社會確實有第三者,有些也是很可氣的第三者。但從理論上來說,作為第三者,你侵害了他人的權利,你要不要承擔責任?你怎麼承擔責任?這個恰恰是法律上需要討論的問題。」

與夏吟蘭執相同看法的是巫昌禎教授:「首先,我們要對第三者有所界定。第三者一定是主觀上明知對方是有配偶的,是故意的破壞人家家庭、客觀上有越軌的實際行為的;如果對這種情況不處理,有失公正。」

「從法律的原則來看,侵權行為就應付出代價,法律是公正的,是聲張正義的,法律應該保護合法權益。性生活是配偶之間互相的權利,配偶之間應該互相忠實,第三者既然共同侵犯了婚姻中一方的權利,就應該負連帶責任,這樣才比較公平、公正。」巫昌禎教授表示。

賠償無法彌補婚姻裂痕

所謂的「配偶權」,社會學家與法學家間的看法,有非常明顯的分野。大陸的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社科院婦女研究所主任徐安琪認為,對移情別戀丈夫妻子,配偶權並沒有實質威懾力與約束力,不僅因法律無力保障婚姻當事人「始終如一地忠貞於其配偶」,第三者的賠償也無益於婚姻關係的改善,更無助婚姻品質的提升。

如何界定「侵犯配偶權」與賠償的可操作性也是問題。徐安琪表示:「侵犯配偶權的過錯如何評價?怎麼定義?是不是發生性行為就是過錯?婚外情很複雜,責任很難認定。」尤其大陸在執法層面很難取得證據,導致「離婚損害賠償」原則上無法兌現,要向第三者索賠更難。

也有另一派學者認為,懲戒小三並索賠前,何不先拿那些找小三的婚姻背叛者開刀?徐安琪強調,「婚姻是2個人的承諾,若婚姻中的一方出現問題,首先要從2個人本身來解決,如果把矛頭指向第三者,就搞錯對象。」

1997年8月5日,一名婦女桃樂絲(Dorothy Hutelmyer)向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法院起訴女子瑪姬(Margie Cox),認為丈夫與瑪姬通姦,導致她的婚姻關係破裂。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第三人以誘惑、離間與通姦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疏遠,甚至夫妻關係解體,受害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第三人予以賠償損失。因此,北卡法院判決瑪姬要支付桃樂絲高達100萬美元的賠償金,這也是美國司法史上首次判例。

對此,部分法學人士也有反對意見,認為「懲戒第三者」在國際上並不是立法趨勢,許多國家甚至廢除有關夫妻互負忠實義務的內容,更不會追究第三者的責任。

徐安琪表示:「日本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如果為第三者而提出離婚,一定要到法院,但法院是不會批准,這等於是限制婚姻中的過錯方的離婚自由。」

忠誠協定 民眾自力救濟

近年大陸因第三者出現而導致的離婚訴訟中,婚姻中的無過失方以「侵害配偶權」起訴第三者的案例時有所聞。2008年,福建泉州1位村民得知妻子為情夫生下1女後與其妻離婚,並控告第三者

三審後,泉州法院作出判決,表示DNA鑒定已確認被告是女嬰生父,被告應對女嬰負起撫養教育義務;此外,被告應償付給原告方代墊的撫養費及其他費用計5445.8元(人民幣,下同),與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由於大陸的法律對配偶權沒有明文規定,法院原則上不會受理這類民事案件,只能在離婚時,要求出軌的另外一方進行賠償,或就小三造成的實質損害索賠,泉州村民的案例即是如此。

法學專家認為,若透過承認夫妻雙方「忠誠協定」約定的賠償責任來追訴,或許會起到更好的效果。目前在大陸,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後,已出現各種忠誠協定,例如一方出軌,就必須淨身出戶(留下所有財產離開),或給另一方精神損失費,抑或不能離婚等等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馬憶南教授曾表示,在婚姻中因配偶出軌而受到侵權損害的當事人,大多數得不到法律的有效救濟,而夫妻簽訂「忠誠協定」是民眾自我救濟的有效方式與侵害配偶權的填補,但也不能以契約方式侵犯任何一方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如人身自由、離婚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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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SPOT-侵犯配偶權 法辦小三?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一月 9, 2011

旺報
更新日期:2011/01/09 02:22
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旺報【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大陸針對《婚姻法》公布新司法解釋,法界解讀內容,認為加強對受害配偶的保障,也限制第三者從不倫戀中獲得經濟利益。只是能否讓小三絕跡,見仁見智。

社會變遷與影視作品的寫實探討,逐漸「美化」婚外情,對第三者的稱呼從淫婦、情婦二奶變成略顯俏皮的小三,甚至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也針對「小三索賠」做說明,令人不免懷疑法律真能遏止小三歪風?

《新民周刊》報導,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婚姻法》部分適用問題的解釋,向社會公開徵求修改意見和建議。

其中,關於「小三」權益的第2條:「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被法界解釋為「第三者或被追究侵犯配偶權」,因而引發廣泛爭議以及無數的口水戰。

管家務事 法律越位

而在各界徵求所得到的意見,還未被立法機關採用之際,2010年12月即出現相關判例。北京朝陽法院以夫妻共有財產為由,讓妻子追回部分已支付給「小三」的財產。

瀟瀟(化名)與王先生結婚多年,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她出國進修期間,王先生與女子曉蘭(化名)發生不倫戀,並多次匯錢到曉蘭的帳戶;分手時,2人還找律師簽訂《分居協定》,並分配共同生活期間雙方的收入及共同財產。

事後曉蘭卻控告王先生不履行《分居協定》,欠她2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利息,法院判曉蘭勝訴。

但3個月後,「正妻」瀟瀟卻據此控告「小三」曉蘭,表示老公給的20萬元是夫妻共同財產,他僅有一半支配權。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瀟瀟主張有理,判曉蘭返還屬於瀟瀟的10萬元。

這個判例也獲得不少法院及法界人士支持;但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小三被追究侵權,僅能治標不治本,畢竟婚姻愛情是人性與道德、價值觀的問題,「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配偶權保障 止於學術討論

大陸的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2010年年會暨婚姻法頒布60周年紀念會,2010年11月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行。

身兼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夏吟蘭表示,婚姻法學專家正熱烈討論的「人身權保護」中,包括如何追究「第三者」干擾婚姻關係的責任:「第三者或許會被追究侵犯配偶權,無過失的一方有希望要求過錯方和與之通姦第三者賠償其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

這席針對小三索賠權的談話發表後,立刻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及論戰,夏吟蘭事後接受專訪時表示:「在海口的會議上,他們(記者)採訪我,是談關於家庭暴力的問題。我一直關注家庭暴力這個領域,但可能在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涉及到第三者介入,而我更多的是從家庭暴力的角度講這些話的。」

夏教授認為,有關第三者或許會被追究侵犯配偶權的問題,目前並未在立法時納入,純屬學術討論。

早在2001年公布的《婚姻法》修正案中,對配偶權是否應該納入保護,就曾有過激烈辯論,法界意見分歧頗大,最後並未在法條中明訂所謂的「配偶權」保護。

權利未界定 保護難入法

部分學者認為,2001年公布的新《婚姻法》增訂總則第4條,明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但配偶權的保護還有所欠缺。但也有學者反對配偶權的設置,認為法律沒必要越界,更沒必要管起夫妻間的事情。

對當年引發的討論,夏吟蘭教授回憶:「當時的情況,確實是有爭議,比如說,對於配偶權到底應該怎麼寫、寫哪些、它的範圍有多大……這些都是有爭議的。」以她的觀點來說,就像《拆遷條例》修改時,與「公共利益」的界定遭到各界反覆議論相同,要在法律中保護「配偶權」,需先明確界定配偶權的概念。

婦權保障 保守消極

大陸的《婚姻法》被一些專家學者稱為「婦女權益保護法」,雖然許多概念是從保護女性權益的角度出發考量,但具體規定則秉持相當保守、慎重的態度。

如《婚姻法》僅規定2種違反夫妻義務的情況,可導致離婚損害賠償。依第46條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亦即被告因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時,其配偶才能申請賠償。除此之外,對其他達不到同居程度的通姦行為,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均不能獲得賠償。

長期進行婦女問題研究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巫昌禎回憶,「當初我國立法部門在2001年出台(公布)《婚姻法》修正案的時候,因為考慮到第三者中有些是被迫的、不得已的情況,所以往往是明確了婚姻中的過錯方的責任,而免除與之通姦第三者的責任,但這不符合法律上規定:共同侵權應負連帶責任的法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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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通報案增 女性被害占多數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一月 1, 2011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01 11:16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家暴案件頻傳,內政部今天公布最新統計,民國99年1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9萬7154件,較98年同期增加1萬5671件(增加19.2%);家暴通報案件被害人以女性占75%居多。

家暴通報案增加,內政部分析,主要是加強宣導反家庭暴力意識,並推廣113線上通報及諮詢服務、強化責任通報機制,以致家庭暴力黑數逐漸浮上檯面。失業率及社會經濟壓力的衝擊,也極易導致家庭衝突危機增高,這些因素都可能會導致家暴通報案量的增加。

99年1月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以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5萬5445件占57.1%最多,兒少保護案件2萬249件占20.8%次之。若與94年比較,雖然各種暴力件數均呈增加趨勢,但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所占比率5年來降低8.2個百分點,兒少保護案件則增加6.6個百分點。

按通報來源別統計,99年1月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以警政單位通報件次占36.6%最多,醫院占33.3%次之,來自113保護專線者占19.1%居第3。如與98年同期比較,以113專線通報件次增加最速,所占比率提升3.8個百分點。

99年1至11月家暴通報「被害人」9萬1457人,女性占75%居多;若兩性分別按年齡別觀察,女性被害人以30歲至未滿50歲者占近50%較多,男性被害人有42%為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

家暴通報案件「加害人」按性別比較,內政部說,男性是女性的4.7倍,其中以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9.1倍差異最大,而以兒少保護案件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0.6倍差異最小。

內政部表示,今年將全面推動家暴安全防護網計畫,強化家暴及兒少保護3級預防工作。若男性民眾有協助需求時,每天上午9時至晚上11時均可撥打「0800-013999男性關懷專線」;如發現周遭親友或鄰居,疑似發生家暴或有兒童被不當照顧,請立即撥打110或113通報。1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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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 青少年不敢求助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一月 15, 2010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11/16 00:1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發現,青少年如果遇到親密暴力,僅有8%的人願意向專業單位求助,形成嚴重警訊。

怕家長發現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指出,當青少年遇到親密暴力時,僅有8%的人會尋求學校輔導室,或其他相關專業單位。但問題是,如果在交往時面對親密暴力沒有適當的資源介入,親密暴力的交往模式往往會延續到婚後,造成更嚴重的家暴情況。

姚淑文表示,學生不願意尋求專業資源,主要是因為不少家長反對學生談戀愛,因此學生的交往往往是瞞著家長進行。當青少年遭遇親密關係暴力時,學生也會害怕如果向輔導室或專業單位求助,輔導室以及專業機構會將交往事實暴露給家長知道,因此學生對輔導室往往採取不信任以及害怕的態度。

由於學生遇到親密暴力時多數不敢向專業單位求助,因此約7成學生是找同學、朋友、兄弟姊妹尋求諮商,但由於這些人的年齡以及專業知識不足,也無法提供受暴學生有效的支持,而親密關係暴力的問題也無法獲得解決。

早不求助 晚難輔導

姚淑文指出,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統計,台灣校園中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學生約占1成左右,但由於受暴者多不願意求助,因此實際的黑數可能更高。另外,由於高中生的戀愛通常沒有同居,因此即使遭受親密關係暴力,也不符合家暴法的受害人資格,成為統計數據之外的受暴黑數。

姚淑文表示,以現代婦女基金會接到的家庭暴力案件而言,有2成受害者在婚前就已經遭受親密關係暴力,但由於沒有專業力量介入,受暴情況就持續到婚後。而當受害人長期受暴,受害人往往會習慣於受暴的情境,也會自我合理化受暴的理由,等到此時專業再行介入,往往會有治療以及輔導上的困難。

姚淑文表示,根據美國司法部的統計,親密關係暴力受害發生率最高的年齡層是在女性16至24歲,這個階段正是女性就讀高中、大學的時期。因此除了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介入外,更需要教育部的參與,加強對青少女親密關係暴力的相關認知。

姚淑文認為,學校學輔單位應該開設兩性情感溝通與情緒管理實務課程,作為親密關係暴力兩造當事人尋求問題解決的管道與方法。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統計,在戀愛時暴力首次發生時,大部分的受害人因為難捨下感情,大部分選擇原諒,難以用正確的方式處理,讓暴力合理化,最後陷入暴力循環。

姚淑文指出,親密關係暴力的預防應該分成三級,第一級預防提供民眾家庭暴力相關知識及正確態度,從根本改變使用暴力的觀念,著重宣導教育工作。而第二級預防則強調致力於辨識潛在的危險因子,並尋求早期有效的介入工作,以降低家庭及親密關係壓力和負面互動過程的頻率,減少危險因素對家庭及親密關係的衝擊。二人面對問題的態度,深深影響暴力問題的變化。第三級預防則是管理、處遇和控制問題的發生,降低被害人身體和心理重複傷害的危險,減少被害人傷害或是死亡的機率,同時進行加害人處遇計劃及家庭重建工作,預防暴力再發生,將傷害減到最低。

別等問題發生

但目前為止,台灣的親密關係防治多半僅著重於第三級預防。姚淑文認為,防治親密關係暴力,應該從第一級預防做起。但這樣的觀念卻難以許多學校家長接受。以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動的「開心談戀愛,理性談分手」校園講座而言,不少老師就認為這樣的講座是在鼓勵學生談戀愛,因此抱持抗拒的態度。

但姚淑文指出,親密關係暴力防治的宣導並不是鼓勵學生談戀愛,而是讓學生在未來的感情關係中了解暴力的警訊以及應對的方法。

姚淑文指出,在早期專業有效的介入,才能讓青少年了解不要隨便容忍暴力,更不會因分手而發生致命危險事件,如此才能有效終止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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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男女比例失衡 家庭暴力難解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一月 15, 2010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15 12:11

(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5日專電)「你生不出兒子所以我要到別的地方去找」。阿秋小姐因為丈夫外遇而非常憤怒。雖有穩定的工作、漂亮、勤勞,但她的家庭生活已陷入死胡同。

她說,經過2年的相愛才決定結婚,婚後開始時也很幸福。不過,在第2個女兒出世後,家庭出現裂痕。

根據河內市最新公布的相關資料顯示,越南的男女新生兒比例差距近年來越來越大,特別是最近5年。相差最大是紅河三角洲,男女嬰比率為115.5:100。

越南2009年人口總調查資料顯示,男女新生兒比率是110.5:100;失衡最嚴重的一個省,甚至達到130:100。

調查顯示,重男輕女的觀念似乎愈來愈嚴重,一位駐越南的聯合國人員就表示:「越南婦女參加生產活動的比率很高,占勞動力的45%。不過,其中近80%工作屬於不穩定性」。

另外,根據專家指出,婦女遭受暴力還是難解的問題。越南統計總局2006年配合聯合國進行的調查顯示,64%的越南婦女表示她們承受並把家庭暴力視為正常,20%的已婚婦女表示曾遭受家庭暴力。9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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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性侵及兒少新聞 入圍揭曉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一月 11, 2010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11/11 19:39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99年度家庭暴力、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優質新聞獎入圍名單今天出爐,電視、廣播、平面媒體3大類計29件作品入圍。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明年將增設網路新聞獎類別。

  優質新聞獎分為電視媒體類、廣播媒體類、平面媒體類,每個類別均分成專題新聞獎與即時新聞獎,將分別選出2則得獎作品,合計12則。電視媒體類獎金新台幣3萬元、廣播新聞類獎金2萬元、平面新聞類2萬元。12月9日頒獎。

  江宜樺表示,新聞影響力大,許多議題經由媒體報導獲各界關注,進而影響政府施政。例如曹小妹事件的報導,喚起大家對社工人數不足的重視,加速社工人力增加計畫的推動。

  入圍電視專題新聞獎包括「捍衛小寶貝,找回失蹤兒」(台視)、「『我的巧克力人生』─受家暴婦女透過中途性就業訓練,培養就業率,取得經濟自主,擺脫暴力循環」(民視)、「熱淚‧傷痕」(民視)、「性、輕判、誰之過?」(民視)、「關懷兒少議題,青少年問題討論」(公視新聞部)。

  「關懷家暴目睹兒」(大愛)、「『傷害止步』系列報導─從幼童遭性侵案,法官判決不符社會期待談起」(客家電視台)、「放愛一條生路」(民視)、「『青年家暴寫成書』受暴當事人親身經歷撰寫成書。現身說法講述如何走出家暴陰霾,幫助其他受暴者,脫離家暴現況」(民視)、「『防家暴律師-賴芳玉』律師賴芳玉粉墨登場,為防治家暴拍攝廣告」(民視)入圍電視即時新聞獎。

  入圍廣播專題新聞獎有「多元資訊藏危機─誰來守護兒少安全」(正聲廣播公司)、「勇敢說NO!做身體的主人」(教育廣播電台台東分台)、「花蓮心新聞─原鄉家暴知多少」(教育廣播電台花蓮分台)、「守護孩子,遠離校園性侵害」(教育廣播電台彰化分台)、「記者筆記簿之『家變成枷─親愛的人傷我最深』─探討高屏地區偏鄉之家暴及家庭性侵害」(警察廣播電台高雄台)。

  入圍廣播即時新聞獎包括「狠心父親一時氣憤將女嬰丟入熱水鍋中致死」(警察廣播電台台中台)、「求愛勾勾纏,小心變成性騷擾」(警察廣播電台總台)、「放過孩子吧─從兒虐事件談起」(警察廣播電台總台)、「反家暴,我們不缺席」(教育廣播電台)、「台東縣政府家庭暴力防治成果展新聞」(警察廣播電台台東台)。

  入圍平面專題新聞獎有「大手牽小手,今生要相守」(聯合報)、「邊緣少年─遺忘的人權」(國語日報)、「拯救受害者,不是只能爆料」(人間福報)、「做好相關措施,再反暴力」(人間福報)。

  入圍平面即時新聞獎包括「發現愛的角落─小女童恩恩的故事」(聯合報)、「官僚殺人~曹小妹自殺事件」(聯合報)、「彰化縣蔡家四遲緩兒盼成『攻其不備』台灣版」(聯合報)、「小小曹之死,別讓老師社工成代罪羔羊」(台灣立報)、「性侵兒童輕判,法官該重修」(台灣立報)。9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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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反性暴力海報展 台灣入列

發文作者 wangcp 於 十一月 7, 2010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11/08 00:1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為了響應11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勵馨基金會舉辦「國際反性暴力海報展」系列活動,7日開始展出世界68國的反性暴力海報,表達反暴力的立場。

暴力重創經濟

據聯合國2010年統計,雖然女性地位在人口、健康、工作、教育程度、決策權力等方面有明顯的攀升,但是,在所有社會中,婦女或少女都有遭受身體、性和心理上的或輕或重的暴力對待。報告更進一步估計,全世界每5名婦女就有1名在一生中會成為性侵害或者性侵害未遂的受害者。勵馨基金會指出,從聯合國統計可以看見,這樣的暴力現象不因經濟收入和種族文化而有所差別。

勵馨執行長紀惠容表示,世界銀行的資料顯示,15至44歲的女性因強暴和家庭暴力的危害,更多過於癌症、車禍、戰爭和瘧疾。同時,幾項大型的全球調查指出,有一半的女性因現任丈夫、伴侶或前夫的殺害而橫屍家中。根據美國研究顯示,暴力造成經濟重大損失,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行為,每年造成約58億美元經濟損失,41億美元是直接的醫療衛生服務費用,它也造成18億美元的生產力下降。紀惠容呼籲台灣社會終止性暴力,創造性別公義的社會。

亞洲首次展出

365國際反性暴力海報展源於愛爾蘭,策展人鄧普西(Colm Dempsey)蒐集世界68個國家的反性暴力宣傳海報,分為8大主題,包括暴力涉及的範圍、性別問題、男性的倡議活動、安全宣導與責任問題、女性的倡議活動、對兒童的影響、衝擊價值、社區的回應;雖然這些海報的文字與圖像各異,各種影像也顯示了各國對性暴力不同的思考。

鄧普西表示,展覽取名365,是表達1年有365天,每天、每分、每秒,在世界的某個角落,不分種族膚色或宗教信仰,都有女性、兒童遭受暴力、虐待、疏忽或性侵害。鄧普西贈送具有象徵義意的蠟燭,給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祕書簡慧娟,同時表示,期待政府能成為受暴婦女的一個避風港,就像黑暗中的一絲燭光。

「365國際反性暴力海報展」自2004年起已於英國、比利時、加拿大、美國等地展出,今年則是亞洲第一次展出。開幕儀式中,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回贈台灣製作的反暴力海報,即將參與全球的展覽。紀惠容強調,性暴力並非單一事件,它是世界各國必須共同面對的全球議題。

多元方式響應

除了「365國際反性暴力海報展」,勵馨也以多元形式響應11月25日的「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活動中將播映平常難得一見的影片,如《最遙遠的愛》、《北國性騷擾》、《神祕肌膚》、《與愛無關》等影片,也歡迎民眾來電預約導覽,預約電話02-2362-6995 分機107或104,或上勵馨臉書活動專頁http://www.goh.org.tw/facebook查詢。

活動最後,白玫瑰運動的發起人之一EVA表示,未來將成立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走入更多的校園,落實保護兒童性侵防治的宣導工作,也將於11月20日(六)重回凱道,支持台版梅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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